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5】月【1】日
修订时间:2023年【1】月【20】日
修订版生效时间: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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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政策。
杭州构想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构想蓝”或“我们”)承诺保护使用、接受构想蓝产品、服务的儿童用户的隐私。构想蓝深知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照《儿童用户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向儿童、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儿童和监护人合称“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以及监护人和儿童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在使用构想蓝各项服务前,请监护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特别是以粗体/显著颜色标识的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再开始使用。
请儿童知悉:如果您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需要在您的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请监护人知悉:如果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政策。我们将根据本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儿童个人信息,请帮助我们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要求他们在您的陪同下共同阅读并接受本政策,且应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构想蓝服务、提交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构想蓝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应要求您监护的儿童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构想蓝服务。
本政策适用于构想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当儿童使用任何构想蓝服务时,监护人同意接受本政策以及我们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特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类规则条款(如有,以下称“特定条款”),在此情况下特定条款与本政策条款同时对监护人和儿童具有法律效力。如特定条款与本政策条款存在同类条款的不一致约定,则在特定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特定条款为准。如我们提供的某一单项服务不适用本政策的,则该服务会以适当方式明示排除适用本政策。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本政策与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规则存在不一致或矛盾的,本政策优先适用;如本政策中未提及的,则以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规则为准。
请注意,构想蓝可能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改与更新,您同意将随时留意查看本政策的最新版本。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儿童用户隐私政策》,以确保对本《儿童用户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始终保持了解。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保留、储存与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分享、转让、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四、您的权利
五、修订和通知
六、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一)征得同意后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1.在部分单项服务中,我们可能会要求用户填写个人生日信息或根据用户填写的身份信息,识别该用户是否为儿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监护人同意之后才允许儿童继续使用构想蓝的相关服务。
2.当我们识别出用户为儿童时,我们可能会收集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其他有助于我们判断监护关系的信息。在某些涉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中,我们可能会收集充值记录、消费记录等交易信息,以便监护人查询交易记录,知悉和管理儿童用户的交易行为。
3.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用户的约定,按照本政策及构想蓝平台《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所述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以向儿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有关我们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方式详情请参见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如我们需要超出上述范围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以恰当的方式另行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无需征得同意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信息是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监护人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构想蓝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留存处理信息且无法识别所留存处理的信息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儿童个人敏感信息的提示
由儿童或监护人提供或我们收集的儿童信息中,可能包含儿童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身份证件号码、姓名。请监护人和儿童谨慎并留意儿童个人敏感信息,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不会收集、储存、处理儿童相关个人敏感信息。
二、我们如何保留、储存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1.我们会采取加密等技术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不会超过实现其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如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同时我们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提前向监护人发送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构想蓝账号、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儿童在使用构想蓝服务时,我们会通过账号、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其身份。一旦您泄露了前述信息,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如您发现账号、密码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立即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帮助您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请查阅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第三章“我们如何保留、储存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内容,详细了解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分享、转让、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一)我们可能分享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形
除以下情形外,未经监护人同意,我们不会与构想蓝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分享儿童个人信息:
1.向儿童提供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向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分享您的信息,以实现我们产品与/或服务的功能,让您正常使用您需要的服务。
2.与关联方的必要分享。为便于我们基于统一的账号体系向您提供一致化服务以及便于用户进行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和账号安全等,儿童个人信息可能会在我们和我们的关联方之间进行必要共享。
3.实现本政策第一条“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部分所述目的。
4.履行本政策、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或我们与您达成的其他协议中我们的义务和行使我们的权利。
5.向委托我们进行推广的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共享,目的是为了使该等委托方了解推广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构想蓝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我们可能与其他公司和组织交换信息。不过,这并不包括违反本政策中所作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出售、出租、共享或以其它方式披露的信息。
7.应监护人及儿童合法需求或经监护人的授权同意。我们会将儿童的部分个人信息(如儿童用户名、账号、密码,以及该儿童用户在我们某些产品和服务中的交易内容等)与监护人进行分享。
8.根据与您签署的单项服务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9.基于学术研究而提供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提供。
(二)转让
1.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而儿童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通过公告或其他方式另行告知监护人及儿童相关情形,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管理者按照本政策及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继续保护儿童个人信息。2.在获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儿童个人信息。
(三)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根据监护人及儿童的需求,在监护人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监护人所指定的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四)分享、转让、披露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分享、转让、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儿童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同意的;
5.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监护人通知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四、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儿童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修改、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注销账号
在您使用构想蓝服务期间,您可以通过登录构想蓝官方网站,在“用户中心”页面或通过构想蓝公布的其他途径,访问、修改、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注销账号,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您也可以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反馈您的相关需求。在您访问、修改、删除前述信息或申请注销账号时,我们可能会要求监护人和/或儿童进行身份验证,以便在完成身份验证和问题核实后及时响应您的需求。
请监护人及儿童知悉,因您可能使用第三方平台(如微信、QQ)的账号使用构想蓝服务,您的个人信息可能并未交于构想蓝收集及储存。在您提交信息修改、删除及账号注销需求后,构想蓝会协助您明确信息归属,并告知您信息更正、删除及账号注销的途径协助达成您的需求。
被监护儿童年满14周岁后,有权自行管理其账号。如果儿童用户选择自行管理其构想蓝账号,监护人将无法继续访问或控制其账号。当被监护儿童有权自行管理构想蓝账号时,我们会通知监护人和被监护儿童。
(二)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删除信息、关闭功能等方式改变其授权我们继续收集信息的范围或撤回其授权。当您撤回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信息。
请查阅构想蓝平台《隐私政策》第五章“您的权利”内容,详细了解我们如何保障您对儿童个人信息行使的权利。
五、修订和通知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会根据构想蓝具体的服务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适时修改本政策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我们会在本政策更新时以适当的方式向监护人及儿童告知更新后的条款,并重新获取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如果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选择要求儿童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如儿童仍然继续使用构想蓝服务的,即表示监护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我们按照修订后的本政策收集、处理或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
六、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登录构想蓝官网客服中心联系构想蓝客服,也可将问题发送至邮箱(kefu@blueimages.top) 或写信至以下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67号绿城西溪国际A幢6楼 法务收;邮编:310012。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依构想蓝平台《用户协议》约定方式处理。